邢台市城市供用水管理办法邢台市人民政府令
邢台市人民政府发布城市供用水管理的相关法规,具体为《邢台市城市供用水管理办法》,此办法经过了市政府的修订,修订依据为《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3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》(政府令[2010]9号)。新版本的管理办法自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起正式生效。此决定由市长刘大群签署并公布实施,以确保城市供水和用水的有序管理。
市政府对这一管理办法的修订旨在提升城市供水服务的质量和效率,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,同时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。所有涉及到城市供水和用水的单位和个人,都应遵守此新规定,共同维护邢台市的水资源安全和公共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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